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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潜规则有那些 古代官场腐败潜规则

  《明史》上记载了皇帝和监察官员之间的一个你攻我守的故事。

朱由检(1611年2月6日-1644年4月25日),明朝作为全国统一政权的最后一位皇帝,明光宗朱常洛第五子

  崇祯元年(1628年),朱由检刚刚当皇帝。当时他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一心想把国家治理好。朱由检经常召见群臣讨论国事,发出了“文官不爱钱”的号召。“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这是宋朝传下来的一句名言,国民党垮台前也被提起过。据说,如此就可以保证天下太平。

韩一良(1580一一1630),字象儒,号有怀,西观村(今陕西省澄城县寺前镇西观村)人

  户科给事中韩一良对这种号召颇不以为然,就给皇上写了份上疏,问道:如今何处不是用钱之地?哪位官员不是爱钱之人?本来就是靠钱弄到的官位,怎么能不花钱偿还呢?人们常说,县太爷是行贿的首领,给事中是纳贿的大王。现在人们都责备郡守县令们不廉洁,但这些地方官又怎么能够廉洁?有数的那点薪水,上司要打点,来往的客人要招待,晋级考核、上京朝觐的费用,总要数千两银子。这银子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也不会从地里冒出来,想要郡守县令们廉洁,办得到么?我这两个月,辞却了别人送我的书帕五百两银子,我交往少尚且如此,其余的可以推想了。伏请陛下严加惩处,逮捕处治那些做得过分的家伙。

  户科给事中是个很小的官,大概相当于现在的股级或副科级。但是位置很显要,类似总统办公室里专门盯着财政部挑毛病的秘书,下边很有一些巴结的人。韩一良所说的“书帕”,大概类似现在中央机关的人出差回京,写了考察纪行之类的东西自费出版,下边的人巴结的印刷费。那500两银子,按照如今国际市场上贵金属的常规价格,大概相当于43000多元人民币。如果按银子在当时对粮食的购买力估算,大概有现在的20万元人民币。那时的正县级干部,每月工资大概相当于现在的1000多块钱人民币,4万或20万都要算惊人的大数目。

  崇祯读了韩一良的上疏,大喜,立刻召见群臣,让韩一良当众念他写的这篇东西。读罢,崇祯拿着韩一良的上疏给阁臣们看,说:“一良忠诚鲠直,可以当佥都御史”。佥都御使大致相当于监察部的部长助理,低于副部级,高于正司局级。韩一良有望一步登天。

  这时,吏部尚书(类似中组部部长)王永光请求皇帝,让韩一良点出具体人来,究竟谁做得过分,谁送他银子。韩一良哼哼卿卿的,显出一副不愿意告发别人的样子。于是崇祯让他密奏。等了五天,韩一良谁也没有告发,只举了两件旧事为例,话里话外还刺了王永光几句。

  崇祯再次把韩一良、王永光和一些廷臣召来。年轻的皇上手持韩一良的上疏来回念,声音朗朗。念到“此金非从天降,非从地出”这两句,不禁掩卷而叹。崇祯又追问韩一良:五百两银子是谁送你的?韩一良固守防线,就是不肯点名。崇祯坚持要他回答,他就扯旧事。崇祯让韩一良点出人名,本来是想如他所请的那样严加惩处,而韩一良最后竟推说风闻有人要送,惹得皇上老大不高兴,拉着脸对大学士刘鸿训说:都御史(监察部部长)的乌纱帽难道可以轻授吗?崇祯训斥韩一良前后矛盾,撤了他的职。(参见《明史》卷二百五十八,毛羽健列传附韩一良)

  韩一良宁可叫皇帝撤掉自己的官职,断送了当大臣的前程,甚至顶着皇帝发怒将他治罪的风险,硬是不肯告发那些向他送礼行贿的人,他背后必定有强大的支撑力量。这是一种什么力量?难道只是怕得罪人?给事中就好像现在的检察官,检举起诉和得罪人乃是他的本职工作,也是他获得声望的源泉。怕得罪人这种解释的力度不够。

  细读韩一良的上疏,我们会发现一个矛盾。韩一良通篇都在证明爱钱有理,证明官员们不可能不爱钱,也不得不爱钱。韩一良说得对,明朝官员的正式薪俸确实不够花。而他开出药方,却是严惩谋求俸禄外收入者。这恐怕就不那么对症下药。

  明朝官员的正式工资是历史上最低的。省级的最高领导,每年的名义工资是576石大米,折成现在的人民币,月工资大概是11780元。(2)正司局级每年的名义工资是192石大米,月薪大概相当于3930元人民币。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是90石大米,合月薪1840元人民币。韩一良这位股级或副科级干部,每年的名义工资是66石大米,折合人民币月薪1350元。(参见《明史》卷七十二:职官志)

  我反复强调“名义工资”这个词,是因为官员们实际从朝廷领到的工资并没有这么多。那时候发的是实物工资,官员领回家的有大米,有布匹,有胡椒和苏木,还有银子和钞票。不管领什么,一切都要折成大米。于是这个折算率就成了大问题。《典故纪闻》第十五卷曾经详细描述成化十六年(1481年)户部(财政部)是如何将布折成大米的。朝廷硬把市价三四钱银子的一匹粗布,折成了30石大米。而30石大米在市场上值多少钱?至少值20两银子!假如按照这种折算率,完全以布匹当工资,县太爷每年只能领三匹粗布,在市场上只能换一两银子,买不下二石(将近200公斤)大米。这就是说,朝廷几十倍上百倍地克扣了官员的工资。至于明朝那贬值数百倍、强迫官员接受的纸币,就更不用提了。

  总之,明朝的县太爷每个月实际领到的薪俸,其实际价值不过1130元人民币。

  请设身处地替县太爷们想一想。那时候没有计划生育,每家的人口至少有五六个,多的十来个。那时候也没有妇女解放运动,没有双职工,平均起来一家六七口人全指望这位县太爷每个月1130块钱的工资,人均170多块钱的生活费,这位县太爷的日子并不比如今的下岗工人宽裕多少。更准确地说,这位县太爷与如今最贫穷的农民阶级生活在同一水平线上。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前一年,1997年,中国农民的人均年收入是2090多元。

  还有一点很要命的地方,就是没有社会福利。公费医疗不必说了,在成化十五年(1480年)之前,竟连退休金也不给。成化十五年户部尚书杨鼎退休,皇帝特地加恩,每个月仍给米二石。这二石大米,价值不过500元人民币,就算是开了大臣退休给米的先例。户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部长,退休金才给500元,其他人可想而知。(参见《典故纪闻》第十五卷)

  如果看看当时著名清官的生活和家庭财产,可能会对明朝官员的实际收入产生更悲观的估计。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明朝著名清官

  海瑞是一个肯定不贪污不受贿,也不接受任何“灰色收入”的清官。这位清官在浙江淳安当知县的时候,穷得要靠自己种菜自给,当然更舍不得吃肉。有一次海瑞的母亲过生日,海瑞买了二斤肉,这条消息居然传到了总督胡宗惠耳朵里。第二天,总督发布新闻说:“昨天听说海县长给老母过生日,买了二斤肉!”(参见《明史》卷二百二十六,海瑞列传)

  海瑞最后当到了吏部侍郎,这个官相当于现在的中组部副部长。这位副部长去世之后,连丧葬费都凑不齐。监察部的部长助理王用汲去看,只见布衣陋室,葛帷(用葛藤的皮织的布,比麻布差)还是破的,感动得直流眼泪,便凑钱为他下葬。当时有一个叫朱良的人去海瑞家看,回来写了一首诗,其中有四句可以作为海瑞很穷的旁证:“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菜根。说与旁人浑不信,山人亲见泪如倾。”

  这就是辛勤节俭了一生的清廉正直的官员应得的下场么?

  海瑞是明朝晚期嘉靖和万历年间的清官。比他再早一百年,在明朝中期的成化年间,有个叫纮的清官。纮为人刚毅,勇于除害,从来不为自己顾虑什么。士大夫不管认识不认识,都称其为伟人。正因为他清廉,坚持原则,分外之物一文不取,便闹得妻子儿女“菜羹麦饭常不饱”,家里人跟着他饿肚子。

  成化十三年,纮巡抚山西,发现镇国将军奇涧有问题,便向皇帝揭发检举。奇涧的父亲庆成王为儿子上奏辩护,同时诬陷纮。皇帝当然更重视亲王的意见,就将纮逮捕,下狱审查。结果什么罪也没审出来。宦官尚亨奉命去抄家,抄出来的只有几件破衣裳。宦官报告了皇帝,皇帝叹道:他竟然能穷到这种地步?于是下令放人。(参见《明史》列传六十六)

  这二位清官的家境,大概足以证明正式工资不够花了。

  请留意,比起普通官员来,清官们还少了一项大开销:他们不行贿送礼,不巴结上司,不拉关系走后门。韩一良说的那数千两银子的费用——打点上司、招待往来的客人、晋级考核和上京朝觐等,就算是2000两银子,即20万至80万人民币的花销,大都可以免掉了。譬如海瑞上京朝觐,不过用了48两银子。由于他们真穷,真没有什么把柄,也真敢翻脸不认人地揭发检举,而且名声又大,免掉也就免掉了,一般人也不冒险敲诈他们。但是腰杆子没那么硬的小官,不仅会被敲诈,还会被勒索——当真用绳子勒起来索。为了证明这类开支是刚性的,决非可有可无,我再讲一个故事。

  海瑞在淳安当知县的时候,总督胡宗宪的公子路过淳安,驿吏招待是不够意思。驿吏相当于现在的县招待所所长兼邮电局局长,而总督是省部级的大干部。我猜想,这也不能怪驿吏不识抬举,肯定是被海瑞逼的。海瑞到了淳安,锐意改革,整顿干部作风,禁止乱收费,把下边的小官收拾得战战兢兢,想好好招待也未必拿得出像样的东西来。胡公子受到冷落便生了气,叫人把驿吏捆了,头朝下吊了起来——这就是节省开支的下场。

  海瑞接到报告,说:过去胡总督有过指示,要求自己的人外出不许铺张招待。今天这位胡公子行李如此多,必定是假冒的。于是将胡公子扣押,从他的行囊里搜出了数千两银子,一并没收入库。这数千两银子,也像前边一样算作2000两吧,根据贵金属价格和购买力平价的不同算法,其价值在20万至80万人民币之间。公子出行一趟,收入如此之多,想必胃口大开,期望值也被培养得很坚挺,到了穷馊馊的淳安,诸事都不顺心,理所当然要发发脾气。不幸的是,他碰上了中国历史上罕见的海青天。海瑞扣押了胡公子,没收了他的银子,再派人报告胡总督,说有人冒充他的公子,请示如何发落。弄得胡宗宪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不过,此事供说笑则可,供效法则不可。试想,天下有几个海瑞,如果不是海瑞在后边豁出命顶着,那位驿吏会有怎样的下场?痛定思痛,他又该如何总结经验教训?

  驿吏属于胥吏阶层,比入流的有品级的正式“干部”低,相当于“干部职工”中的职工。这些人更穷一些,平均工资大约只有干部的十分之一,大概每个月一石米,价值不过250元人民币。但在人数上,职工自然比干部多得多。

  比胥吏的级别更低,人数更多的,是胥吏领导下的衙役。这是一些不能“转正”的勤杂人员。譬如钟鼓夫,譬如三班衙役。明朝的地方政府使用勤杂人员,最初都靠征发当地老百姓无偿服役。既然是无偿服役,衙役就不算政府的工作人员,政府也不发工资,只给一点伙食补贴,叫做工食银。这些钱,用清朝人传维麟的话说,“每日不过三二分,仅供夫妇一餐之用”。他问道:一天不吃两顿饭就会饿得慌,这数十万人肯空着肚子瘦骨伶仃地站在公堂之侧,为国家效劳么?(参见《皇清经世文编》卷二十四)

  无论哪朝哪代,人的一生必定要做平一个等式;一生总收入等于一生总开支。节余的是遗产,亏损的为债务。官员们要努力把这个等式做平,最好还要做出节余来恩泽子孙。而明朝规定的工资注定了他们很难做平。韩一良说了,工资就那么一点。我们也算了,县大爷的月薪是1130元人民币,这样一年也不足l.4万,十年不吃不喝也攒不够14万。而孝敬上司、送往迎来、拉关系和考满朝觐这三项,就要花费20万至80万。韩一良没有说这笔巨款是几年的开销。孝敬上司和送往迎来是年年不断的,外地官员上京朝觐是三年一次,考满则需要九年的时间。即使按照最有利于开销者的标准估计,九年花20万,这个大窟窿需要县太爷全家十四五年不吃不喝不穿不用才能填平。我还没有计算养老和防病所必须的积蓄。

  相差如此悬殊的人生不等式,怎能做得平?勉强去做,当然不能保证相对体面的生活,不能让老婆孩子不数叨,不能留下像样的遗产,弄不好还有头朝下被领导吊起来的危险。另外,在开支方面还有一个比较的问题。人总会留意自己的相对地位的,都有“不比别人差”的好胜心。而县太爷每年的那些收入,并不比自耕农强出多少。手握重权的社会精英们,能心甘情愿地与自耕农比肩么?

  考虑到上述的收支平衡问题,崇祯向韩一良追问500两银子的来历,便显得很不通情理。这位在深宫里长大的皇上毕竟年轻。在逻辑上,他首先要做的不是处罚送银子的官员,而是计算整个生命周期的账目,把显然做不平的预算摆平,然后再号召文官不爱钱。当然,明末财政危机,官吏的人数又多到了养活不起的地步,要求大幅度增加工资,纯粹是痴人说梦。但这属于另外一个问题。并不能因此说,造成官员收支的巨大缺口是合理的政策。这种政策就好比牧人养狗,每天只给硕大的牧羊犬喝两碗稀粥。用这种不给吃饱饭的办法养狗,早晚要把牧羊犬养成野狗,养成披着狗皮的狼。

  现在似乎可以理解支撑韩一良对抗皇上的力量了。这是现实和理性的力量。整个官吏集团已经把俸禄外的收入列入了每年每月的生活预算,列入了十年八年甚至整个生命周期的预算,没有俸禄外收入的生活和晋升是不可想象的。韩一良没有力量与现实的规矩对抗,他也没有打算对抗,并不情愿当这样的清官。作为最高层的监察官员,韩一良公开向皇上说明,朝廷的正式规矩是无法遵行的。他也把灰色收入视为理所当然,视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这是一个明确信号:在皇上身边的心腹眼中,俸禄外收入已经在事实上获得了合法地位。以不同的名目,按不同的数量收受财物,已经成为未必明说但又真正管用的潜规则。这就意味着清官从上到下全面消失。与此同时,正式的俸禄制度则成了名存实亡的制度。这套正式制度也确实不配有更好的命运,它就像善于将老百姓逼上梁山一样善于逼官为盗。

  总之,从经济方面考虑,清官是很难当的。那时的正式制度惩罚清官,淘汰清官。硬要当清官的人,在经济上必定是一个失败者。当然,这里算的都是经济账,没有重视道德操守。道德操守是官僚集团自始至终卖力挥舞的一面大旗,它翻滚得如此夺目,根本就不容你不重视。我完全承认,道德的力量是有效的,海瑞的刚直不阿可以为证。但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也可以为证。

    注:

  (1)国际市场上的白银价格波幅很宽,低可以到每盎司5美元,高可以到每盎司50美元。这里以每盎司8美元计算。1盎司为28克多一点。明朝的1两,大约相当于现在的37克多一点。银子的购买力,在明朝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的波动很大,有1两银子买7石大米的时候,也有1石大米卖1两6钱银子的时候。崇祯年间的米价普遍较高。整个明代平均起来,每石粳米似乎在0.7两上下。

  (2)明朝的1石,大约相当于现在1.073石,即107公升。我不知道俸禄米一般是稻谷还是加工好的大米,不知道是粳米还是糙米,还不清楚应该用现在大米的收购价、批发价还是零售价。京官领到的俸禄经常是加工好的大米,当时叫做白粮。根据加工好的白米每石l60斤,明朝的1斤为590克的说法,l石白米为94.4公斤。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北京每公斤粳米的零售价在2.6元人民币左右。本文的计算就是根据这些一概从优的假设。

  (3)实际上,当时每月只发给1石大米,每年发12石,这叫本色。上上下下都是这么点。其余部分要折银、折钞、折布发放,这叫折色。按照常规,这位正七品的县太爷每年实际领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两银子,360贯钞。(参见万历《明会典》卷三十九)这360贯钞,名义上顶了36石大米(10贯钞折俸1石),但是较起真来,由于钞法不行,货币严重贬值,这笔钱在市场上未必能买到4石大米。这样计算起来,明朝知县每个月的工资只有1130元人民币。按照明朝的规矩,官越大,折色所占的比重越大,吃亏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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