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二操作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2、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3、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4、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