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XX市XX区XXXX小区X号楼X号,建筑面积XXX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本房屋租赁用途为居住,不得用于办公等其他用途。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合同到期即终止。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金每月人民币(小写) ,租金按年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银行账号(账户名: 银行卡卡号: 开户行: )。
(二)押金人民币(小写)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随第一笔租金支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三)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XX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乙方入住前,甲方应清扫卫生,确保房屋干净整洁。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聘请保洁清扫卫生,确保房屋干净整洁。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水电使用及卫生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房屋脏乱等情况,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 转租及出售
(一)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且影响乙方居住使用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