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儿童开始能够进行最初的生活自理的年龄阶段是3~4岁。
2、这个年龄是孩子初入幼儿园的年龄。在幼儿园一般称为小班,他们的特点很突出。3岁以后,孩子逐渐学会最初步的生活自理,他的身躯和手的动作已经比较自如,能够掌握各种粗大动作和一些精细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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