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尼德兰王国,简称尼德兰因其北荷兰省和南荷兰省(Zuid-Holland)最为出名,故又称荷兰,是由尼德兰、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属圣马丁4个构成国组成的君主立宪制的复合国,是以尼德兰本土为核心的主权国家。荷兰政府的权力仅限于国防、外交、国籍和引渡,除了上述权力以外,各构成国皆有完全的自主权和自治权。
2、荷兰是世界有名的低地国家,本土设12个省,下设443个市镇。首都设在阿姆斯特丹,但是其中央政府、国王居住办公地、所有的政府机关与外国使馆、最高法院和许多组织都在海牙。
3、荷兰国土总面积41864平方千米,位于欧洲西偏北部,是著名的亚欧大陆桥的欧洲始发点,与德国、比利时接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