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航规定:每位旅客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高端经济舱、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2、托运行李每件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体积不得超过40×60×100厘米;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国际航线规定的重量。超过此规定的行李,不得作为行李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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