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远
今年上半年,消费再次交出了一份良好的答卷:国家统计局7月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月-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1904亿元,同比增长23.0%。
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近年来,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不断增强,并且多次被写入重要文件。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消费”出现了52次,其中在第十四章第一节明确提出“全面促进消费”;商务部最近发布的《“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在正文部分72次提到“消费”。由此可见消费的重要性。
不光如此,现今,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家会更加注重品质,追求商品的个性化、多样化、高端化。这是消费升级的一个重要体现。但是,在这过程中,有一些现象值得,比如,价格高达45元一杯的酸奶、120元一斤的葡萄、近400元一斤的荔枝、500元一瓶的啤酒……
我们不禁要问:越来越多的高端消费品走入人们的生活,真的属于消费升级吗?
消费升级,通常是指消费品质量的提高和对其消费所带来总效用的提高,而不是简单的价格的升级。就像45元一杯的酸奶,难道只有消费者去买了才能称得上是消费升级?显然不是,毕竟,不是人人都拥有消费这种高价格的商品的能力。
在笔者看来,消费升级最主要的表现还是高质量的消费。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体现:首先,要符合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其次,要符合更多元、更智能、更绿色的要求;第三,企业经营者要思考消费者想要什么,要把生产经营理念由“重量”向“重质”转变,提供质优价廉的供给,以赢得更多消费者的青睐;第四,在满足人民日常需求的同时,也要满足一些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
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消费升级是背后强大的动力。如今,各地都在推行新型消费升级,并且推出了诸多举措。这些举措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值得点赞。但是,如果只是简单地把价格提升等同于消费升级,这样的“升级”,不要也罢。
(编辑 张伟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