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进行追偿,债务人拒不履行清偿义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微信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