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车辆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2、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3、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4、全天禁止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挂车以牵引车(指有动力的拖车)车型和号牌为准进行管理。
5、对于外省、区、市黄标车,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全天禁止进入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行驶;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6、下列进京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军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客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