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河南新郑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六世祖北齐五兵尚书白建迁居韩城,曾祖又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
2、其诗语言通俗。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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