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胡兰(1932年10月8日—1947年1月12日),女,汉族,原名刘富兰,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云周西村人。著名的革命先烈,优秀党员。
2、刘胡兰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1945年进中共妇女干部训练班,1946年到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做妇女工作,担任妇救会秘书,后为主任。
3、1945年11月,刘胡兰参加了文水县党组织举办的妇女训练班。回村后,她担任云周西村妇救会秘书,与党员一起发动群众推翻地主、送公粮、做军鞋,动员青年报名参军。1946年6月,她被批准为中共候补党员。这一年,她才14岁。
4、1946年10月,国民党军进犯文水县城。为保存革命力量,县委决定大部分同志转移上山,留下部分同志坚持斗争。她以自己年纪小、熟悉环境为由,主动要求留下来。她和留下来的同志一起向各村党组织传达党的指示,组织群众掩埋粮食,并配合武工队镇压了反动村长。
5、1947年1月12日,国民党阎锡山军和地主武装“复仇自卫队”包围了云周西村,将群众赶到场地上,刘胡兰因叛徒出卖被捕。在敌人威胁面前,她坚贞不屈,大义凛然。敌人问她:“你给八路做过什么工作?”刘胡兰大声说:“我什么都做过!”“你为啥要参加党?”“因为党为穷人办事。”敌人恼羞成怒:“你小小年纪好嘴硬啊!你就不怕死?”刘胡兰斩钉截铁地回答:“怕死不当党员!”残忍的敌人为了使她屈服,在她面前将同时被捕的6位革命群众用铡刀杀害。刘胡兰毫无惧色,从容走向铡刀,壮烈牺牲,尚未满15周岁。
6、毛主席知道后非常伤心,专门为刘胡兰题字: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她也是唯一三代领导人均为其题字的英雄。
7、2009年9月10日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