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医保中心的要求,患者就医时需携带医保蓝本和社保卡。
2、按照社保中心规定,医保患者门诊起付线为在职职工1800元、退休职工1300元,达到起付线后,患者只交纳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医院先为患者垫付其它费用。若患者还有补充商业保险,可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持医院发票和底方进行二次报销。
3、参保单位如果没有按时交纳医疗保险金。单位职工无法享受医保费用分解待遇,待单位补交医疗保险金后,该待遇自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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