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公司的条件 :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成立有限公司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修正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51号修正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