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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的3个区别 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的区别

1、性质用途不同。

人防车位的使用权限由城市的人防办公室授权给建筑物的建设机构,而建设机构可以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个人和机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国家条件需要则强制征用。两者的风险不同。非人防车位基本都是普通的产权车位,产权有开发商或建筑物的建设机构拥有,当然产权也可以卖个个人和机构。

2、使用年限不同。

人防车位由于没有产权的买卖仅是一种租赁行为,也就是说租赁车位,《合同法》中租赁期限最多20年,而非人防车位的使用年限与房产期限70年一致。而有些人说买人防车位能用70年,那是因为地区立法不同,上海、广州、重庆、厦门、漳州等地实行人防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并可办理产权证,也就说个人或机构可以向开发商购买人防车位产权。而安徽、江苏、江西则实行人防车位不能出售只能租赁。

3、车位建筑结构不同。

一般非人防车位建筑在地面或楼层,而人防车位位于非人防车位更下的楼层,出入口都是采用比较厚重的防护门和密闭防护门,墙体结构会更厚有抗冲击波设计,里面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这也使得人防车位的价格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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