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冬至,是“二十四节气”之一。汉武帝时期,将二十四节气吸收入《太初历》作为指导农事的历法补充,采用“平气法”(即平均时间法)划分节气。
2、“平气法”用测影确定黄河流域的日短至作为冬至日,将冬至与下一个冬至之间的日期平均分成十二等分,称为“中气”,再把相邻“中气”之间的日期等分,称为“节气”;平均每月有一个“中气”与一个“节气”,统称为“二十四节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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