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弥勒市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下辖县级市,因此这个城市没有达到城市评价的最低标准,因此最高也能只是六线城市。
2、弥勒市位于云南省东南部、红河州北部同,是红河州“北大门”。2013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撤销弥勒县,设立县级市弥勒市,由云南省直管,红河州代管。市人民政府驻弥阳镇。截至2017年末,下辖10镇2乡和1个农场管理局,常住人口56.3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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