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兵,官名。明初,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有总兵和副总兵,无定员。总兵官本为差遣的名称,无品级,遇有战事,总兵佩将印出战,结束缴还,后渐成常驻武官。
2、14世纪-17世纪初明朝时期,总兵为无品级之武官官名,统辖兵士、编制定员、位阶不固定,通常为公侯或地方都督兼任。清朝后,军权归为各省巡抚提督文官,而听从巡抚提督之总兵武官改为正二品,视驻地,统辖兵员多寡相差甚多,大约一万五千名至数百名之间。总兵相当于现在地方军区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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