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常务这个词语是用在行政部门单位的,是主持日常工作的意思。但是按照相关法律来说,设置常务是不符合的,
2、常务在一个单位的地位是仅次于党组织书记、行政一把手,是行政二把手,政法委的常务副书记就是主持政法委的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排名在书记之后,所有副书记之前,级别是正厅级职位(是不用括号标注的那种),而专职副书记则是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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