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
2、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3、人事处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和计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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