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办理不需要自己写申请,按政府规定申请即可。办证步骤:
1、由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5张2寸蓝底照片,相关病历诊断证明向县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县残联根据以上材料及本人的实际身体状况为其出具残疾类别等级评定表到制定医院进行评定。
3、根据评定结果县残联完成网上录入、初审报市残联复审。依据复审结果县残联打印出证到市残联盖章。发放残疾人证。残疾人凭身份证领取残疾人证。
4、申请条件:具有本县常驻户口,存在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精神等功能障碍的残疾人均可申请残疾人证。
5、申请办理残疾证须申请人本人到场(智力患者须监护人陪同,精神病患者可由监护人代办),精神患者申请残疾人证还须精神病专科医院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没有直系亲属为监护人的精神和智力患者,可由村支委代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