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10月24日12:00正式启动全市供热工作。
2、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全市供热供暖情况的督查,对不按时供热供暖的县区、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及热源企业、供热企业要加强动态监测,遇到突发事件,立即应对并迅速妥善处置解决,保障供热工作的安全平稳运行。
3、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及供热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认真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全市2019—2020年度的供热工作,努力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