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割肉相啖”中的“啖”是吃的意思。割肉相啖,是一个历史典故。以此讥讽为了一时的虚荣心,而忘记真正的价值的人。
2、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途,曰:“姑相饮乎!”觞数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而为?于是具染而已。”引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勇若此,不若无勇。
――《吕氏春秋·当务》
3、翻译:
齐国有两个自吹为勇敢的人,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有一天两人在路上突然遇到。一个说:“我们难得见面,我们暂且去喝酒吧。”喝了几轮酒后,一人说:“要吃肉吗?”另一人说:“你,是肉;我,也是肉。这样的话还要另外找肉干什么?在这里准备点豆豉酱就行了。”于是拔出刀匕相互割对方的肉吃,直到都流血死了才停止。要是像这样也算勇敢的话,那还不如没有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