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不属于市,陵水黎族自治县隶属海南省。
2、1987年12月,陵水县改称陵水黎族自治县,实行民族自治。此期间,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撤销,陵水黎族自治县隶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1988年4月,海南建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隶属海南省。2000年至今,陵水建制未变,仍属海南省。
3、陵水黎族自治县辖2个乡9个镇:椰林镇、新村镇、英州镇、本号镇、隆广镇、三才镇、光坡镇、文罗镇、黎安镇、提蒙乡、群英乡。
4、陵水黎族自治县位于海南岛的东南部,地理坐标为北纬18°22′~18°47′、东经109°45′~110°08′。东濒南海,南与三亚市毗邻,西与保亭县交界,北与万宁市、琼中县接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