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力通常包括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两种。经济权力是指对物质财富的占有权、支配权、分配权和管理权。政治权力主要是指国家权力,也包括党派的权力和团体的权力。
2、权力的特征是: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具有社会性,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权力的上述特点决定各种权力的行使方式是不同的。一般说来,经济权力是国家靠尊重客观经济规律来运转;国家权力是靠宪法、法律、法令、命令和带强制性的各种决定、通告等形式加以颁布和确认,并由军队、警察、法庭等政权机关保证其实现。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权力的行使是靠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指导,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掌握的只是一种“间接权力”,要把自己的意志贯彻于整个社会,需通过国家变成法律和法令来实施。参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