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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入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七大入职的注意事项

1、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在网上查询这家公司是否正轨。因为现在的公司多了去了,有的公司纯粹的就是私自开设个办公场所,然后吸引大量的人才。所以你必须要看好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件,以及法人证件。

2、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详细阅读细则。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详细阅读每一条,因为有的时候你可能只是觉得公司不错,然后就直接签署了合同,对立面的一些条款都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一定要认真阅读劳动协议。

3、要是有什么不合法条款拒绝签订协议。要是公司有抵押,有扣押,有保管毕业证等行为,都是不符合劳动法的,所以你可以起诉这个公司,拒绝签订这样不公平的劳动协议,才能让你更好的得到合法权益。

4、合同上面要写清楚试用期,工资等情况。写清楚工资的发放情况,才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到时候要是有欠薪或者不给支付薪水的情况发生,就可以拿着协议去打官司来赢得自己该得的费用。

5、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审查。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如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原单位出具同意该员工入职的书面证明。

6、合同签订要及时。2008年《劳动合同法》生效实施后,大家应该听过在社会上流传的一句话,即‘劳动合同就是钱’,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重要性非同一般。因此,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上,人力资源管理者应予以高度重视,高效的劳动合同签订,不仅能有效的避免双倍工资的风险,同时,也能有效的强化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更能在劳动争议发生后,有效的控制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7、告知义务要尽到。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有如实告知义务,区别在于:用人单位告知义务要主动,劳动者则无需主动告知。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劳动者则有权以企业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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