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一句俗语,表示一个人如果自招灾祸,是没有办法逃避的。它的原话是“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与“咎由自取”、“自取灭亡”、“罪有应得”同义。
2、出处:《尚书·太甲(中)》:“王拜手稽首曰。予小子不明于德。自厎不类。欲败度。纵败礼。以速戾于厥躬。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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