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事管制是指军队接管政府权力,对全国、或部分地区、或某些行业、或个别部门实行的一种特殊的管理和控制形式。是在战争、骚乱、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非常情况下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管理。
2、军事管制不同于由武装力量协助政府维护秩序的紧急状态。军事管制的决定权一般由国家法律规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所掌握,或者由内阁依法根据情况作出决定。有些国家处于危急状态时,军队往往以文职政府已经丧失行使职权的能力为由,临时接管政府权力,对国家实行军事管制,以控制局势,恢复社会秩序,直到认为已达到目的才解除军事管制。
3、在军事管制期间,军事当局强使公民遵守军管法,履行必要的义务,以维持社会秩序。军事管制的时间一般较短,但有些国家由于政局长期动荡不定,管制时间有时长达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