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府三司制,是宋代为了削弱相权,加强君权的重要举措。
2、三省长官基本不参与政事,另设“中书门下”作为宰相办公机构。宰相只保留行政权,军政归枢密院,财政归“三司”,权力相互制衡。将政务、财政、军政等权分开,而大权则系於皇帝手中。故宋代实行“二府三司”之中央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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